公司治理
秉持誠信正直、專業透明的經營理念 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
董事會
最後更新:2026年7月8日
依本公司章程,本公司董事會目前設有董事五人及監察人二人,任期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公司並就全體董事執行業務範圍購買責任保險。
本屆董事會任期自民國114.6.13.至117.6.12.
董事會重要決議
董事會職責
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治理機構,負責指導公司策略、監督管理階層,以及對股東負責。董事會的主要職責包括:
核定公司營運方針及重大財務、業務行為
審核年度營運計畫及預算
選任及解任經理人,並監督其執行職務
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,定期檢討其有效性
評估及管理公司風險,建立風險管理機制
確保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公司治理規範
維護股東權益,確保資訊透明揭露
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
本公司重視董事會多元化,董事會成員組成考量性別、年齡、文化及教育背景、專業經驗、技能及知識等面向,以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。目前董事會包含三席獨立董事,佔全體董事三分之一,確保董事會運作之獨立性與客觀性。
| 職稱 | 董事姓名 | 性別 | 主要經(學)歷 | 營運判斷能力 |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| 經營管理能力 | 危機處理能力 | 產業知識 | 國際市場觀 | 領導能力 | 決策能力 |
|---|
董事會績效評估情形
本公司每年定期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,評估範圍包含董事會整體、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,評估項目涵蓋:
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
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
董事會組成與結構
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
內部控制
最近一次評估結果:全體董事會成員皆符合績效評估標準,董事會運作良好。
